勢在必行!環保署空保處:重型柴油車六期排放標準如期實施 CVNews 商業車誌: 盧佛青|06/15/2021 之前政府為考量五期車可以有較長的退場期限,遂於二年前宣布延後重型柴油六期車排放標準延後至今年9月起實施,雖然近期仍有車輛業者向環保署陳情,建議延後實施,日前(民國110年6月15日)環保署官網上正式發佈新聞表示,這項計畫將如期實施不再延後,各界衍生的爭議,當然也隨著這項官方訊息發佈塵埃落定,以下則為環保署公保處日前發佈訊息全文。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為維護全民健康,環保署評估後決定重型柴油車六期排放標準如期實施。雖然近期有車輛業者向環保署陳情建議延後重型柴油車實施的日期,但基於環境保護及改善空氣品質立場,將如期實施重型柴油車六期排放標準,以改善國內空氣污染。 環保署於民國105年12月27日公告重型柴油車六期排放標準自民國108年9月1日開始實施,但為配合民國107年空污法修正以及接續推動之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等精進措施,民國108年6月12日給予五期重型柴油車緩衝2年,使其可繼續生產、製造或進口至民國110年8月31日,因此今(民國110)年9月起全面實施重型柴油車六期排放標準。 六期排放標準除加嚴污染管制限值(NOx加嚴約80%,PM加嚴約50%)及延長耐久保證里程外,並新增氨(NH3)及粒狀污染物數量(PN)之管制。因排放標準較嚴格,需採用效能較佳之污染防制設備,製造成本增加。年初環保署接到部分重型柴油車製造廠反映,車主生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無力依原規劃採購較為昂貴的新期別車輛,期望能再延長五期排放標準緩衝期。環保署分別於今年1月27日及3月23日等多次邀集交通部、經濟部、車輛產業進行座談,聽取各界意見。經環保署評估後,決定仍將於今(民國110)年9月起全面實施重型柴油車六期排放標準。 環保署再次強調,五期排放標準緩衝期至民國110年8月31日止,屆時車輛製造商或進口商不得再進行五期排放標準之車輛生產、製造或進口,但於期限前已生產、製造或進口之五期排放標準車輛,並未限制其繼續販售及領牌上路,而已使用中之車輛只要符合出廠當期標準,皆能上路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