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噸貨車新法議題持續延燒中!

CVNews 商業車誌: 盧佛青|05/26/2020 把這篇文章貼到FaceBook


「偽3.5噸貨車」也在法令拖延修改數十年間,肩負起推動台灣經濟與生活多年的重任。
為了解決堪稱是歷史共業的「偽三噸半」議題,去年除了大開方便之門,讓四期環保以上使用中之3.49噸小貨車得以「專案」提升載重量,而路政司則於4月15日新聞稿中,表示重申使用中之現行車款,將維持以小貨車管理、路權、駕照、停車場權益等均維持原樣,但有趣的是在原3.49噸下令退場之後,準備好的業者早就已經鳴槍起跑,而傳聞中各大品牌手上則還有相當數量之「末代3.49噸」均需於期限到達前完售,重點是原訂7月1日真正恢復原廠設定要正式銷售(取代所有舊三噸半)這些驗明正身的新車,到底是「大貨車」還是「小貨車」,在日前於交通部所舉行的「研商貨車車輛及駕駛執照規定檢討可行性」第7次討論會,從車型定義,到包括持有條件等等諸多議題再度引起熱烈討論。



「偽3.5噸貨車」經過升噸升請核可後,在原掛牌日起計18年為止,還可以繼續沿用現有小貨車上路與相關權益。
針對即將上路的「真5噸貨車」,未免各界爭議衍生後患,交通部則發文表示網路謠傳將衍生出「丙類大貨車」新級距,由於牽涉甚廣,引發各界討論,在會上則表明擱置「丙類」用語,則暫時言明為「5噸貨車」,而針對目前國內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等,多有「禁止大貨車進入」之規範,交通部路政司則承諾,未來修法確定之後,會正式發文給各縣市政府,建議改為「禁止5噸以上貨車進入」,至於其他路權包括國道5號雪山隧道與國道2號(交通部表示需尊重桃園機場意見,但若依照現行法令,5噸貨車可能無法行駛)、國道1號五楊高架路段等能否通行,在6月即將進行的法規會才能確認最終定案。

針對5噸是否為大小貨車分界?這件事依舊是熱議焦點,其中尤其牽涉到駕照是否需註記仍為各方爭議點,台北市小貨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林建智則指出,有趣的是目前自小客駕照已經可以合法駕駛5噸以下車輛,但未來若5噸貨車被定義為大貨車,除了反而是新增級距疊床架屋,甚至還要註記或加考駕照項目等等,或要現有職業小貨車駕駛補課等,幾乎都是勞民傷財之舉,新北市小貨車租賃公會理事陳祈財則說,現在已經有不少客戶想要租賃新的5噸貨車,但若被定義為大貨車,依照現有規範,即使是想要短租2小時的現有駕駛人,還不知道要補上多少課才能合法租車,正所謂連車廠都已經準備好「驗明正身之合法新5噸貨車」生產、銷售、上路等等,但新規定卻可能造成「車合法了、人卻非法了」的荒謬現象,就以短租為主的租賃業來說,生計必定大受影響,更遑論在防疫期間,由全國人民與政府共同締造的防疫世界奇蹟,有更多關係到民生經濟的服務能夠不中斷,有許多都是政府所稱偽3.5噸駕駛人所為。

另外,在會上各方意見均提出討論,就有業界代表表示,第6次討論會中,亦有不少會議記錄與由交通部決議之修法方向,似乎也有部分與第5此討論會決議有所出入之情況,希望在會上確定列入優先討論事宜內容,應該確實執行,同時也代表車廠與品牌業者等公會成員,為現有諸多3.49噸業者請命,由於有為數不少車主,也希望可以在5噸貨車正式上路通過之後,儘速可以讓廠商可排定生產或引進(進口車部分),除了希望交通部可以體認原本廣大的已領牌之偽3.5噸小貨車自有民眾需求,且考量即將上路之真5噸貨車不但將成為未來最大消費市場,應該要降低自有購車門檻(建議交通部修改5噸貨車持有資格應擴大更多業種,目前研議資本額由原有的台幣100萬元,降低至50萬元,但考量國計民生與當前艱困經濟發展局勢,業界代表希望若能取消自有貨車持有資本額條件限制,針對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原有自用大客車及逾五噸自用大貨車牌照申領審核規定,為未逾五噸自用大貨車及自用小貨車牌照申領審核規定,將可大幅增加購車意願,同時也為當下如物流車業者因為網購、快遞等等需求,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也大幅成長,對於5噸貨車也將出現大量需求,政府若能體察民情,肯定會為後疫情之台灣經濟發展與服務轉型推波助瀾。

針對路權規定部分,業界代表希望促請道路主管機關持續適時檢討,而針對駕照爭議部分,原有交通部則建議增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條文第五十二條之三及修正條文第六十一條:持有小型車駕照一年以上經歷之汽車駕駛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申請換發註記限制駕駛五公噸以下大貨車之小型車駕駛執照

1.已登記可辦理核定載重量變更登記之小貨車(已領牌之偽3.5噸小貨車)所有人或主要駕駛人一年以上者。

2.經所屬機關、團體、公司行號出具其有駕駛可辦理核定載重量變更登記之小貨車(已領牌之偽3.5噸小貨車)一年以上之駕駛經歷證明者。此外多位與會代表與部分法人表示,重點是要讓之前交通部法外開恩,願意解決這偽3.5噸歷史共業之問題,應該提出一個眼光遠大、可長可久之修法方向,真正裨益於國計民生,而非再犯過去的錯誤,唯人民都希望可以遵守法律規範,也利於建立更安全道路使用管理環境為目標,無論是政務官或事務官,應該要走出冷氣房,落實真正的走動式管理,且參酌真正的社會現況,才能夠訂出一個讓全民合法上路持續推動經濟發展的環境,而不是再度建立另外一個可能是20、30年後,再度由下一代人可能還要的過時舊法履行「公民不服從」,那付出的社會成本或許會更大。

商業車誌自2016年創刊以來,除關心國內商業車壇各項發展,迄今於雜誌、網站(www.cvn.com.tw)累積發表近20篇專文報導,同時亦領先於2018商業車智能研討會,就首開風氣之先建立公開討論這項過時法規與歷史共業議題的平台,同時也不斷與各界代表先進一同來為謀求建立更遠大裨益民生經濟發展之健全道路法規使用環境,同時也應該兼顧用路安全要求,希望各項爭議與各方意見可以充分反應,尤其在後疫情時代開始,包括各項運輸、交通、產業、服務等領域重新起飛之際,為所有無論是已領牌之偽3.5噸小貨車或是在法案順利通過之後5噸貨車車主、駕駛人、運輸頭家、車隊管理者、車廠/品牌等等,都可以共同參與這劃時代變革推向台灣經濟創造新一波的運輸大熱潮!

※CVNEWS商業車誌網站(www.cvn.com.tw)關於已領牌之偽3.5噸小貨車之報導:

2018商業車智能研討會:3.49T小貨車合理合法座談--3.49噸的陳年老問題如何解決?
(04/03/2018)
http://www.cvn.com.tw/cgi-bin/news.cgi?b804002530011

三噸半法規可望解套?國內貨車分類與駕照管理將有全新變革!
(07/26/2019)
http://www.cvn.com.tw/cgi-bin/news.cgi?b907005810001


3.49噸陳舊法規終可解套?三大日系品牌總重宣布提升至5噸
(11/20/2019)
http://www.cvn.com.tw/cgi-bin/news.cgi?b911002860001

霸王硬上弓?3.5噸車輛強制歸類丙類大貨車新法上路進入倒數階段?
(03/23/2020)
http://www.cvn.com.tw/cgi-bin/news.cgi?c003001810001

防疫重要,運輸頭家的權益也很重要!3.49噸升噸修法方向釐清
(03/27/2020)
http://www.cvn.com.tw/cgi-bin/news.cgi?c003001930001


3.49噸要變成丙類大貨車,合理嗎?網路上出現車主怒吼了!
(03/30/2020)
http://www.cvn.com.tw/cgi-bin/news.cgi?c003002010001

CVEWS商業車誌雙月刊 第七期:
封面故事-違規低消一萬起跳!—論3.49噸乘載規範是否早已不合時宜

CVEWS商業車誌雙月刊 第八期:
封面故事-比較日、中、台制度—論三噸半舊法是否早已不合時宜

CVEWS商業車誌雙月刊 第10期:
法規探討-半百舊法如同一塊鐵板?—台灣首度舉行3.49噸總重規格合理合法研討會

CVEWS商業車誌雙月刊 第18期:
法規探討-終於要改?—國內貨車分類與駕照管理將有重大變革

CVEWS商業車誌雙月刊 第20期:
法規探討-告別被違法—3.49噸過時舊法終獲解套

CVEWS商業車誌雙月刊 第21期:
法規探討-是在哈囉—3.49噸總重法規修改配套嚴重不足

CVEWS商業車誌雙月刊 第22期:
法規探討-3.49噸成歷史?—丙類大貨車新規上路倒數中


如果被定義為5噸貨車被定義為大貨車,想要短租新車,還需要依照規定加考駕照項目(目前尚未確認),請問會影響駕駛人的使用意願嗎?




這是ISUZU在新加坡銷售的「真3.5噸」貨車。


這是ISUZU在新加坡銷售的「真4.8噸」貨車。


「偽3.5噸貨車」在國內各行各業的適用性甚廣。


「偽3.5噸貨車」在國內各行各業的適用性甚廣。


「偽3.5噸貨車」在國內各行各業的適用性甚廣。


商業車誌於2018商業車智能研討會,首開國內風氣之先,公開邀請產、官、學、研正式討論3.49噸過時法令適用性討論。

重卡